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
2.1实质审查程序概要
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中可能发生的行为如下:
1、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审查员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审查员发出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提交资料通知书等)和申请人的答复可能反复多次,直到申请被授予专利权、被驳回、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
2、对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修改后消除了原有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通知书;
3、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仍然存在通知书中指出过的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所列情形的缺陷的,审查员应当予以驳回;
4、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者提交资料通知书等逾期不答复的,审查员应当发出申请被视为撤回通知书。
此外,根据需要,审查员还可以按照本指南的规定在实质审查程序中采用会晤、电话讨论和现场调查等辅助手段。
2.2实质审查程序中的基本原则
1、请求原则
除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另有规定外,实质审查程序只有在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前提下才能启动。审查员只能根据申请人依法正式呈请审查(包括提出申请时、依法提出修改时或者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2、听证原则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在作出驳回决定之前,应当给申请人提供至少一次针对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陈述意见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即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时,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在之前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已经告知过申请人。
3、程序节约原则
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审查员应当尽可能地缩短审查过程。换言之,审查员要设法尽早地结案。因此,除非确认申请根本没有被授权的前景,审查员应当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将申请中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所有问题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对所有问题给予答复,尽量地减少与申请人通信的次数,以节约程序。
但是,审查员应当注意,不得以节约程序为理由而违反请求原则和听证原则。
商标转让申请有两种,一种是注册商标转让,一种是申请中的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指的是商标所有权的转让。那么商标转让怎么才能确保顺利的转到受让人名下呢?
首先,要转让的商标所有权完整的归商标转让人,没有存在商标冻结,商标异议,商标争议,商标涉案等情况。其次,商标转让是商标持有人自愿合法的进行转让,或者是法院强制执行的转让。再次,商标转让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不存在弄虚作假,谎报瞒报。
以上情况都不存在,是商标是否可以顺利转让的前提。假如以上情况不存在,那么接下来要做的是商标转让的事项。企业或个人可以亲自去北京商标局大厅直接办理商标转让,也可以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代理公司代理商标转让申请。我们建议企业或者个人找专业的代理公司代理商标转让事项。因为,专业的商标代理公司会协助您顺利完成商标转让的整个流程。直接去商标局办理,所花费的费用高,时间久,而且资料也不会填写,会导致工作量增加。商标转让的时间大致是3-9个月不等,有时甚至一年时间。虽然说时间偶尔会长一点,但对于济南商标注册申请的风险来讲,商标转让还是很多企业快速打造品牌的一个捷径。
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
2、专利实施排他许可,是一家企业买断该专利,仅专利权人与这个家企可以使用该项技术,不可以将该专利再次转让给第三方。
3、专利实施普通许可,是专利权人授权于某个企业或个人生产该专利,亦可授权多家企业或个人。
济南商标注册是当前知识产权实施的热点工程,也是保护企业的一种方式。有利于提高企业知名度。优秀商标是企业的可移动式商标,所以你经常面对一个,谁的名字是我的注册商标比较好,个人还是公司?我想用我自己的名字登记。那么我们都知道商标注册申请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个人。
两家公司在注册商标时提交的材料略有不同,但流程相同。很多人分不清个人姓名注册和公司名称注册的区别,他们的注册成功率也不一样?还是使用上有区别?事实上,从法律的角度看,个人商标与企业商标并无区别,其功能在法律意义上是相同的。但也有其他的区别。专利代理人个人不推荐企业自行申请。通过率和检索过程比较麻烦。更重要的是,没有经验,不知道如何写作,更容易通过。
1、人名商标比公司名商标更稳定。公司或者公司法人的名称、地址变更时,应当相应变更商标;个人身份证一般不变,不需要变更商标,相对稳定。
2、这两个商标的所有权不同。商标在公司名下的所有权属于公司。企业法人或者企业股东对注册商标没有专有权。如果公司撤销,商标将无效。商标属于公司财产需要清算的,以个人名义使用的商标只属于个人。企业的设立或者注销对商标没有影响。
3、让我们用一个案例来讨论个人名字注册和公司名字注册的区别。
h先生是一家食品公司的专业经理。该公司推出了一种功能性食品,并在上面使用了T型标记。公司在这种食品上投入了巨额的广告费用,使这种食品迅速家喻户晓,占据了很大的市场份额。一段时间后,职业经理人h先生因为与公司大股东不和而离开了公司。该公司发现,该公司畅销商品的商标t是以H先生的名义注册的。h先生解释说,这个品牌是他创造和培育的。商标是他的知识产权。如果a公司想继续使用它,它必须支付巨额的商标使用费。公司怒不可遏地将h先生告上法庭,但h先生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证明t商标是在a公司成立前申请的。a公司别无选择,只能向h先生支付费用,以公司的名义购买t商标。
从一个真实的故事。如果商标注册申请是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那么在注册成功后,个人就是注册商标的专利权人,可以自由支配商标。上述a公司败诉的原因是,他认为t商标是公司使用的,所以属于a公司,但他忘记了自己不是t商标的专利权人,h先生是一个花了很多钱买t商标的人。企业所有人必须重视企业的品牌,特别是商标的所有权。商标权不像股权和公司财产那样敏感,但其潜在的经济效益是巨大的。如果a公司的所有者能够及时发现商标问题并加以纠正,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建议在商标申请过程中,立足实际,不要盲目追求个人或企业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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